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容县城市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》(桂价格函〔2013〕490号)规定,我公司计划于2020年9月1日收费起,对供水区域内的居民用水执行阶梯水价,各阶梯价格如下表: 各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 ...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容县城市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》(桂价格函〔2013〕490号)规定,我公司计划于2020年9月1日收费起,对供水区域内的居民用水执行阶梯水价,各阶梯价格如下表: 各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,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携带能证明本户用水人口的证明材料(如户口簿、房产证、结婚证等)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(城西路303号)收费大厅进行用水人口的核实。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,不需进行用水人口的核实。 请各用水户相互转告。 来源: 广西容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|